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 媒体中心 > 首页

员工工亡,家属获50万意外险赔付后,又起诉要求70多万赔偿获支持

添加时间:2022/1/20 11:03:42    来源:艾睿企业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点击次数:330

裁判要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团体意外伤害险并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范畴,不能免除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以及产生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刘某系天津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员工,职务为司机。


2018年11月7日,刘某因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


2019年7月1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将刘某受到的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


2019年9月25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维持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2020年10月10日,刘某的近亲属高某等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公司赔偿其一次性工亡赔偿金、丧葬补助金等共计820,106元。


2021年2月5日,该委裁决公司给付高某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1,169元,驳回了其他仲裁请求。


高某等不服,向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下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


后双方又诉争至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称“二审法院”)。


庭审查明,公司没有为刘某缴纳社会保险,但为刘某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额为500,000元。高某等已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第三方赔付710,393元,获得公司为员工投保的团体意外伤害险赔付500,000元


二审庭审中,公司主张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劳动者在获得侵权赔偿的同时,并不影响工伤保险机构及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同理,对于公司给员工投保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高某等虽然已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但该保险的赔付不能替代或减免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责任,故此意外伤害保险500,000元的赔付亦不能减免公司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赔付责任。本案中,公司没有为刘某缴纳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本案中,高某等属于上述规定的近亲属的范畴,故高某等有权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金额,根据该条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八项中的因工死亡补助金是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工伤发生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本案中工伤发生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故本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故本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金额为36,396元×20=727,920元,高某等按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主张数额过高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院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保护。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本案中,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及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刘某受伤性质为工伤,用人单位为公司。据此,公司应当向高某等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公司主张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未为刘某缴纳工伤保险费,现刘某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侵权人虽已赔偿,但公司亦应支付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公司为刘某购买的团体意外伤害险并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范畴,亦不能免除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以及产生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责任。经核算,一审法院认定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数额正确,法院予以确认。公司拒绝支付的理由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